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校拟同意以下同学(金义翔)的转学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反映。邮箱:ugstudies@gtiit.edu.cn。
姓名 | 生源地 | 高考分数 | 入学年份 | 在读 院校 | 在校 专业 | 拟转入院校 | 拟转入专业 | 拟转入专业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 | 转学原因 |
金义翔 | 河南省 | 533 | 2023 |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 | 化学 | 郑州师范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498 | 身体原因 |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