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见附件1
二、《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团支部推荐,由学校学生事务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组织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应有代表性,应当从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日
地点: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科报厅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1.修改学生会章程。
2.听取、审议第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1.大会规模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934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4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4%。其中,非校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26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5%。
2.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3.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团支部和主要社团推荐产生。本校暂未设置学院,各团支部、社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
(四)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1.构成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4名,差额1名。
2.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校各团支部推荐,由学校学生事务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组织确定。
(五)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P2r17AqMocU9hl9qo2CVsg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经团支部和主要社团推荐产生。本校暂未设置学院,各团支部、社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根据《关于召开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团支部和主要社团推荐产生。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把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团支部和主要学生社团。按照学生数4%的比例选举代表,校级学生代表名额总数为40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团支部、年级、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生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见附件3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组织组织专题会讨论学生会改革情况,并发文《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学生事务部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传媒、教务、人事、后勤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组织听取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生事务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支部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中负责学生工作的委员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若有异议,请于11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单位反映情况材料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以示负责)。
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409,电话:88077149。
共青团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