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等规定,我校组织开展了新增“化学”专业作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审核工作。经专业负责人申请、专家组评审讨论、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环节和全面深入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认为我校“化学”专业教学质量良好,培养目标明确,能够满足作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条件,同意其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材料如下:
1. 《GTIIT Measures for Reviewing Study Programs' Application for the Bachelor's Degree-granting Qualification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办法》
2.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GTIIT Resolution of Degree Evaluation Committee》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GTIIT Resolution of Degree Evaluation Committee.pdf
3.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化学.pdf
4.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化学专业自评报告》
对审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1月31日(周六)中午12点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本科教学办公室邮箱ugstudies@gtiit.edu.cn。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6年1月26号
